文、 郑三粮 在2013年广州世锦赛上出现了多张黄牌和一张红牌,为此,有不少人寻问给运动员红黄牌的缘由。其实,作为裁判员,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给运动员出示任何牌的,尤其是当世界羽联(微博)将红黄牌列入了罚款的范畴后,裁判员会更加谨慎地对待给予红黄牌的问题。当然,世界羽联在制定处罚条例的同时,也增加了对运动员以及教练员和随队官员等的行为规范,如果运动员在场上的行为不规范,违反了相关规定,并达到需要给予红黄牌处罚的程度,裁判员还是会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的。毕竟“羽毛球比赛规则”的第17.6规定“裁判员应维护和执行羽毛球比赛规则”,在“对技术官员的建议”第3.5.10.1也规定“裁判员应确保运动员在场上的举止符合运动员行为规范。”,第3.5.10.2同时规定“任何违反运动员行为规范4.6、4.10至4.16的行为(运动员行为规范), 均应视为违犯规则16.6.4”(即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那么,规则都有哪些规定?又有哪些行为会导致运动员被判罚红黄牌呢? 羽毛球比赛规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羽毛球比赛规则”第16.7.1条款的规定:“对违犯规则16.4.1、16.5.2或16.6的运动员,裁判员应执行:1)警告(即黄牌);2)对已被警告过的一方判违例(即红牌)。同一方如此违例两次则被视为“屡犯”;3)对严重违犯、屡犯或违犯规则16.2(有关间歇的规定)的一方判违例,并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 那么规则16.4.1、16.5.2和16.6分别指什么呢?以下是这三个条款的相应规定: 16.4.1 :不允许运动员为恢复体力、喘息或接受指导而延误比赛。 16.5.2 :在一场比赛中,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允许不得离开场地(规则16.2规定的间歇除外)。 16.6 :运动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6.6.1 :故意延误或中断比赛; 16.6.2 :故意改变或损坏球,以此影响球的速度或飞行; 16.6.3 :举止无礼; 16.6.4 :规则未述的其他不端行为。 运动员如果违犯了以上这些规定,都会受到对应的红黄牌乃至黑牌的处罚。 一般来说,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行为不端,在给黄牌之前,裁判员都会先对违规的运动员口头警告,如果口头警告过后,运动员还继续出现同样或类似的行为不端,那么,裁判员就会出示黄牌了。当然,如果行为不端比较严重,比如把拍子重重地摔在地上,这样的话,是不会先给口头警告,而是直接给予黄牌。如果已经给过黄牌的运动员再次出现行为不端,那么就要给予红牌。这里要说明一点的是,规则规定处罚是按一方来进行的,所以双打运动员不管是哪个人出现行为不端,都按一个整体来看待,也就是俗话说的累积计算。比如,一对双打运动员A和B, A因为行为不端被黄牌警告,那么接下来如果B也出现行为不端,就是给红牌了。所以,一场比赛中,一方运动员因为行为不端被判罚,是不可能出现两张黄牌的。黄牌过后,如果还出现行为不端就是红牌;红牌过后,如又继续出现行为不端,则还可以再给红牌,这时候也就是规则说的“屡犯”了。出完红牌后,要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当然,如果第一张红牌是因为严重的行为不端而给的,那么就要在给出红牌后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再判断是继续观察还是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要注意的是,任何由于行为不端而被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将被取消整个赛事的比赛资格。 所以,在世锦赛男双半决赛中的红牌就是因为摩根森之前已经因为延误比赛而被黄牌警告,然后在决胜局19比17的时候,在艰难地赢下这一分时,他怒视对方,并爆粗口咒骂对方,因此给了他红牌。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规则规定,运动员如果在规定的间歇时间到后,没有及时回到场地比赛,是要直接判违例、给红牌,并立即报告裁判长,裁判长有权取消其该场比赛资格,也就是前面提到的违犯规则16.2的处罚。不过,对于这种情况,裁判长一般也会让裁判员把握好尺度,如果只是迟到一、两秒钟,也不会给予判罚,但如果迟到太久,则会严格按规则进行判罚。 《对技术官员的建议》及《运动员行为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除了规则外,在《对技术官员的建议》及《运动员行为规范》中也有相关规定,即如果运动员违反了这些规定,也将视为行为不端而受到对应的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3.5.4.1:除规则16.2规定的间歇外,运动员未经裁判员同意,不得离开比赛场地(规则16.5.2)。 3.5.4.2:应提醒违犯方,离开场地必须经裁判员同意(规则16.5.2),必要时执行规则16.7的规定,但允许运动员在对击中到场边更换球拍。 3.5.5 :延误和中断比赛。不允许运动员故意中断或延误比赛(规则16.4);制止其在场地做不必要的兜圈走动;必要时执行规则16.7的有关规定。 3.5.9:比赛中,如果运动员的手机在场地或其近邻响铃,应视为违犯规则16.6.4的规定,按规则16.7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也就是说,运动员的手机在比赛场地或其近邻响铃,视情节将直接给予黄牌或红牌。 3.5.10.2中还规定,“任何违反运动员行为规范4.6、4.10至4.16的行为(运动员行为规范),均应视为违犯规则16.6.4。” 以下是“运动员行为规范”4.6、4.10至4.16的相关条款: 4.6:试图干扰司线员。运动员试图用手臂、手、球拍或语言干扰司线员的裁决。 4.10:语言不文明。语言不文明且声音清晰响亮,并被裁判员或观众听见。 4.11:举止不礼貌,用手、球拍或球做出的不文明或冒犯的姿势或手势。 4.12:肆意损坏球。 4.12.1:有意将球危险或随意地击打在场内或场外,不顾后果地击球或故意损坏球。 4.12.2:故意损坏球以改变球的飞行或速度。 4.13:肆意破坏球拍或设备。比赛中,故意猛烈地损坏球拍或其他器材,或者故意猛烈击打球网、场地、裁判椅或其他固定设备。 4.14:语言伤害。在赛区内,针对技术官员、对手、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具有欺诈或诋毁、侮辱性的语言或其他污言秽语。 4.15:身体侵犯。对技术官员、对手、观众或其他人员的身体侵犯,包括未经许可(微博)的对上述人员的身体接触均视为身体侵犯。 4.16:违反体育道德风尚,即运动员做出明显违反体育道德风尚的行为。
世界羽联“竞赛通用规程”的有关处罚规定 根据“羽毛球竞赛通用规则”的规定,运动员在一个赛历年中,在世界羽联批准的任何赛事中被判罚黄牌,从第三张黄牌开始将被处以罚金,具体是第三张罚500美元,此后的每张黄牌则罚250美元,而红牌则是从第一张开始就处以罚金500美元。规程除了对红黄牌有对应的罚款外,还对其他违犯行为进行罚款,具体如下:
|